關稅:
委內瑞拉對進口商品實行四級關稅制,根據產品加工程度,分為5%,10%,15%和20%。原材料的進口稅為5%,初加工品的進口稅為10%和15%,制成品20%。 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后復出口的產品,進口原材料可享受免稅。 對安第斯共同體成員國實行自由貿易, 7000多類商品互免關稅。
對外貿易管理機構:
1.輕工貿易部(Milco):委內瑞拉對外貿易管理的主要機構,負責制定委對外貿易的政策和法規(guī)。商品進口前,進口商首先要向該部申請本國不能生產或生產不足證明,憑此證明才能去外匯管理委員會辦理用匯手續(xù)。
2.外匯管理委員會(CADIVI):負責外匯管理和審批用匯。
3.反傾銷和反補貼委員會(CASS):相對獨立的監(jiān)督和執(zhí)行機構。負責反傾銷、反補貼案件的立案調查、認定和實施懲罰性關稅、對外談判等。該委員會由五名國際貿易專家組成,由總統(tǒng)直接任命。反傾銷與反補貼委員會對調查案件作出的裁決只有共和國法院才有權撤銷或修改。從開始反傾銷調查直到做出終身裁決的時間不應超過一年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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